有時覺得歲月流失得很快,轉眼之間又是新的一年。呆伯特忙著平時的生活,冷落部落格很久了,似乎該出來說說話。為過去這一年交代一下了。
去年對 Dilbert 來說,算是很特別的一年。首先,有大半年的時間,呆伯特其實不是一個人過,而是過著 "1+1” 的生活。
沒錯,呆伯特擺脫了「曖昧達人」的標籤,在去年有過一段真正的關係。這段緣分來得突然,過程也是有聲有色,讓很多認識 Dilbert 的朋友不注意到都很難。
倒不是呆伯特故意張揚,而是當生活中不再是一個人時,生活步調及習慣行為總會改變,親友多少都會察覺。不過這也必須歸咎於呆伯特的個性,盡管這段關係無法公開,但刻意遮遮掩掩也不是自己的風格。嗯,我又不是做甚麼違法的事!
不過如同煙火一般,這段關係在最絢爛時刻之後,因為莫名原因嘎然中止。有時會覺得彷彿像作了一場好夢,一覺醒來後只剩模糊的回憶。
歷程或許如夢一場,但是 Dilbert 卻收穫不少。首先,Dilbert 擺脫長期內心的業障,不再有"怨念"。更重要的是,自身生活盡管不能稱為圓滿,但長期缺少的那一角,卻因此填滿了。很感謝上天讓我有這段緣分,也謝謝對方曾經對自己的好。
分手原因不值得深究,人還是往前看比較重要。
新的一年,還是有期盼,但不再奢求及死心眼。真的,人生苦短,心胸要放開,日子才能過得自在。但對於一向自律甚嚴的呆伯特而言,這可能是最難達成的 "New Year Resolution”。
沒關係,人生總是充滿挑戰的,盡力去做就好。新年快樂,也與大家共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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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所謂的家屬... 依民法第 1123 條第 3 項規定:「雖非親屬,而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者,視為家屬。」 依我猜想,民法最早在民國19或者20年時訂定,法條裡的親屬就是「妾」的委婉說法,畢竟民法已明訂一夫一妻,對於配偶、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都有定義,惟有妾給不出個說法,但蓄妾在當時仍算普遍,只好用這個法條遮遮掩掩地偷渡過關。 有個參考資料,張愛玲在小團圓此書裡,提到胡蘭成在武漢辦報,說張愛玲想他的話可以搭軍用飛機過去找他:「就說是我的家屬」。張愛玲在心中自語:「連她也知道家屬是妾的代稱」